被指600万元收入未申报 卑诗最大洗钱案被告上诉遭驳回

萨斯卡通中文网3 小时前

两名卑诗省最大洗钱案涉嫌参与人就其超过600万元未申报收入提出上诉,遭加拿大税务法庭(Tax Court of Canada)驳回。据Postmedi...

两名卑诗省最大洗钱案涉嫌参与人就其超过600万元未申报收入提出上诉,遭加拿大税务法庭(Tax Court of Canada)驳回。

据Postmedia报道,列治文健身室东主金保罗(Paul King Jin,译音)和他的妻子魏女士(Apple Wei,译音),就加拿大税务局(CRA)重新评估其“未申报”收入一事提起上诉。该收入据称是来自一项收取高额利息的放贷业务,每周利息高达10%,还有一个已经出售的按摩店业务以及一项房产出售。

Postmedia从获得的判决书得知,上诉已被驳回,部分原因是金和魏去年没有出席听证会。

以“未能及时进行起诉”驳回上诉

加拿大税务局曾请求驳回上诉,并获得税务法庭法官斯皮罗(David Spiro)批准,理由是金和魏“未能及时进行起诉”。

法院允许秦彩萱(Caixuan Qin,译音)和Silver International提出上诉,这是一家位于列治文的地下钱庄,据称已经倒闭,并将他们的案件发回加拿大税务局长重新考虑。

加拿大税务局以私隐法为由,拒绝透露下一步行动,也不愿透露是否会就未申报收入向金和魏二人追讨税款和罚款。

CRA指控在金和魏二人的报税表中存在或默许虚假陈述或遗漏,包括未能报告来自放贷业务的收入。

CRA法庭文件中指:“这些虚假陈述或遗漏是……故意或在构成重大过失的情况下作出的。”

重大过失罚款最高可达未申报收入应缴税款的50%。

文件中称,金在2009年至2015年期间有362万元收入未申报,而魏在2012年至2015年期间有276万元收入未申报。

加拿大税务局表示,在此期间,金申报的收入略高于26.9万元,平均每年不到4万元。魏申报的收入为69,301元,其中,2013年仅申报收入1元。

4当事人均辩称,进行税务重新评估所使用的信息侵犯了他们的宪章权利,因为这些资讯来自2015年皇家骑警一项失败的反洗钱调查。

4当事人仅1人面临刑事指控

4位当事人中,只有秦因皇家骑警的调查而面临刑事指控,而这些指控于2018年被搁置。

金和魏在这宗案件中均未受到刑事指控,他们被指控利用富有的亚洲赌徒,把高达2.2亿元的脏钱漂白。

秦被控经营地下钱庄。金被控在2015年的4个半月期间,从该地下钱庄收受近2,700万元,并在列治文经营敲诈勒索和非法赌博活动。

金和魏在税务法庭案件中提交的记录显示,他们在2018年被告知不再受到调查,也不会在加拿大皇家骑警2015年的“电子海盗”(E-Pirate)调查中被起诉。

金亦在另一宗重大洗黑钱调查中被撤销指控。由卑诗省长尹大卫(David Eby)在担任司法厅长部长期间任命的一名特别检察官宣布,不会对该案提出任何指控。该案涉及数百万元透过银行帐户(包括在中国的帐户)转移,以及向金提供大笔现金。

至于秦案,CRA法庭文件称,她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未申报的233万元收入,部分来自Silver International所赚取的“巨额资金”。Silver International的未申报收入则被认定为194万元。

在此期间,秦申报的总收入为25,427元,不到她被指未申报收入的1%。

据CRA法庭文件所述,秦女士是Silver International的唯一股东和董事,掌控著该公司的运营,包括唯一签字权限,并且她将现金以“整数”形式存入其个人银行帐户。

CRA指,秦女士的“生活方式远远超出了她根据申报收入所能负担的范围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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